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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件一并转让的如何确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金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相关规定:
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举个栗子:
2023年10月,国内小羊有限公司向国内小牛有限公司转让一项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条件的技术所有权。小羊公司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合计9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仪器、设备等非技术性收入300万元,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净值180万元,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税费50万元,那么,小羊公司技术转让所得为多少?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900-300)-180-50 = 370万元
这里还有一事项需要特别注意,否则有可能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
项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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